关于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凡符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有关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网址。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6日—7月22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承诺制试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该项考试试行承诺制报名,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做到详细了解承诺制以及处理承诺制注册过程中碰到的操作疑问。中国人事考试网专栏网址为:。
(三)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报名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四)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六)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24:00。
(七)打印准考证。2019年9月13日—9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19年9月21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9年9月22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
四、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考后审核
(一)审核对象。2019年12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确定后,审核部门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公布审核时间安排、应试人员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
(二)审核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学历证书;3、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免试证明材料。
(三)提供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应试人员,报考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告知其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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