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确保金融服务高效畅通。在这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重要时刻,交通银行迅速提出26条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工作。这26条举措具体包括:
(一)高度重视,将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主动、及时对接好各地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切实加大金融服务支持保障力度,顾大局、重效率、有温度。
(二)全面摸排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需求,做好专项融资及金融服务支持。主动加强对重要医用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企业,以及生产、供应衣食住行相关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落实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对于直接参与防疫工作的名单内重点企业,积极给予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同时,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支持。积极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
(三)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畅通。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等领域,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业等相关企业,设置直接融资服务绿色通道,简化流程。
(四)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普惠企业融资支持。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链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接,以快速审批、简化流程、利率优惠等方式落实定制化服务。加强线上金融服务工具运用。
(五)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正常运营,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重点关注在疫情影响下短期无法正常经营企业。不得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六)适度扩大同业授信额度,提供流动性支持。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地区地方专项债以及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等的发行与承销工作。主动做好政策性金融机构发行的用于疫情防治的专项柜台债销售工作。
(七)全力保障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对符合监管要求的特定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给予个人贷款还款宽限期,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八)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信贷资源供应,执行优惠利率和费用减免。相应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九)积极对接金融基础设施,做好开市后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要素市场清算结算环节及时准确,对因开市延迟引起起息、到期付息变化的业务,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对无法完成结算的,及时开展相关交易或提供结算便利。
(十)积极配合政府防疫工作开展,保障财政应急支付顺利进行。针对政府机构、防疫相关企事业单位资金紧急划拨和支付需求,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简化流程,特事特办,坚决做好财务工作保障支撑。
(十一)开通采购支付绿色通道,支持防疫业务跨境办理。及时做好对接安排,加强协同,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资金捐赠等购付汇、收结汇业务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保障防疫物资采购和境外捐赠资金出入账、购结汇的顺利进行。
(十二)积极支持并引导企业、个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办理国际业务。加强对进口防疫物资企业的贸易融资支持,实施汇款手续费与电报费减免。
(十三)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向防疫专用账户捐款或汇划防疫专用款项免收手续费。
(十四)开通授信审批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授信启用快速通道,优先加快审批,及时高效放款。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疫情防控领域信贷支持。
(十五)简化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加快响应速度,提高审批效率。
(十六)根据疫情防控形式灵活把握准入政策。
(十七)充分发挥“线上贷审会”等方式的提效加速作用。
(十八)做好假期延长或延后复工期间公司授信业务相关系统对接。对于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业务期限、开展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予以解决。
(十九)主动了解小微客户受疫情影响状况,简化手续给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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